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5篇

时间:2024-01-11 15:05:33 分类: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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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5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篇1

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南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委〔2019〕91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实施方案》为重点,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1、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局认真贯彻学习牢固树立三个不离开、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局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解释,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采取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学习、学后讨论、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以扶贫帮困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不断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篇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赞歌。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我局党支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局职工团结奋进,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办好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有效途径。是做好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进一步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篇2

202-年,县发展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按照《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2--202-)》(盐边民创办〔202-〕1号)、《盐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盐边民创办〔202-〕2号)、《盐边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盐边民创办〔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3.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4.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5.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边委发〔202-〕6号)要求和《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2--202-)》(盐边民创办〔202-〕1号)责任分工,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二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道路硬化等项目,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民族地区饮水保障体系;四是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升级和输变电线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着力解决供电不足的问题,全面完成“户户通电”工程。

202-年,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创建工作延伸不到位,创建活动深耕细作不足;二是创建活动不丰富,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在下一步创建活动中,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好谋划,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篇4

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x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

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

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

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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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月总结篇5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围绕民族团结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贯彻落实好《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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