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事故调查报告参考5篇

时间:2024-06-25 15:05:02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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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事故调查报告参考5篇

3.1事故调查报告篇1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xx

行业分类: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

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

事故类别: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xxx男/女xx高中合同xxxxxxxxx年xx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xx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

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3.1事故调查报告篇2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荣健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荣健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荣健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荣健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2)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督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办事处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对荣健市场长期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没有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荣健市场彻底整治;协调推进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验收过程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彻底、整改不全面、监督检查不力。

(3)公明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督促协调职责;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没有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没有督促有关单位整治荣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1事故调查报告篇3

一、调查目的:

当今社会,科技经济发展飞速,市场竟争日益激烈。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社会需要的人才概念也随着这一发展潮流而产生变化,掌握当今社会真正需要什么类型的大学生,对大学生以后就业大有裨益。并且有利于在校大学生了解最新社会人才动态需求,做好准备。

二、调查人数:

5人

三、调查对象:

深入农村,城镇,企事业单位,调查走访社会各阶层

四、调查时间: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五、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六、调查内容:

通过对乡村、城市、企业及社会各行各业各年龄段人员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对大学生能力的要求,社会人士对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评价及期待,以及刚毕业已从业大学生给在校大学生的良好建议,对大学生的未来全面发展,成为满足社会市场需求的人才,实现人生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七、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中70%的被调察者属于25-45岁年龄段的各个学历层次各个行业的人。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人对大学生关注度还是挺高的。80%的人对大学生未来的发展趋势比较乐观,70%的人认为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得十分努力,20%的人认为困难很大。我们不得而知,大学生的的就业前图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社会人士观念还是比较开放的,90%的人认为大学学生的能力并不比一般大学学生强。只有保持这种客观的态度,社会、企业才会给大学毕业生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普通大学的毕业生们才会抛弃那些没有必要的包袱,减轻思想压力,以更加自信的心态在应聘面试的激烈竞争中完整的展示自我。

调查显示,不同的人对“您认为现在什么专业的大学生更容易就业”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例如:经济类、管理类,机械类、工程类,教育类、语言类,医学类、法学类,其他。这就说明,社会并不偏向任何单独某一类专业,俗话说的好“行行出状元”,只要我们肯虚心好学,脚踏实地的奋斗,都会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不能老是抱怨自己没选对专业了或者是对所学专业失去兴趣了,其实,无所谓什么专业不专业,只要自己爱学习,不是专业的也能成为自己的专业。

社会上认为,大学生的优势在于“自信,有理想抱负,可塑性强”、“有创新精神,思维活跃”。当代大学生最缺乏的必备精神是“勤俭节约,爱岗敬业”,在“诚实守信、责任奉献”方面也有待提高。让大学生清楚的了解自己的优势和缺点,有利于扬长避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格要求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调查表明,现代社会对大学教育相对满意,当代大学生极少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大学校园不只是从前人们赞美吟诵的“象牙塔”,更是一个锻炼能力、展示才干的舞台。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掌握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制定长远的职业生涯规划,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圈子”。大学生不应该在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现代书呆子,而应该接触社会,开阔视野,“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早点涉及。

当今社会,大学生可以说是遍地开花、随处都是,竞争异常激烈,压力也随之而升。因此大学生切不可狂妄自大,必须及时充电,增加自身的“资本”,提高自己的价值。社会上认为大学生要找到理想的工作,除大学文凭外,“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优干、三好证书”等还是十分必要的。

调查中,大部分人认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是大学生较为容易就业的地区,因为东部就业岗位多,生活条件优越,可同时也存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竞争更为激烈的弊端。还有不少一部分人认为大学生更应该回到家乡,因为家乡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对周围环境颇为了解,生活也更加便利。少部分人认为大学生应该尝试去中西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内陆地区慢慢发展起来,就业岗位空缺多,一切基础设施开始逐步建设,大学生如果能克服困难在那边安居乐业,也会过上美满的生活,另一方面,也会为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奉献自己的一点力量,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由此看出,只要大学生身怀真才实干,勇敢拼搏,艰苦奋斗,不只是贪图安逸享乐,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民众普遍认为,大学生择业前不应该首先考虑经济收入、生活环境、工作稳定性,而更应该注重个人发展机会和专业知识的应用,以更加长远的眼光看待自己的事业,不只局限在眼前。社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最应该在政策方面给大学生加大支持力度,其次资金、技术方面也应该迎头赶上。经济危机下,大学后并没有被断了后路,还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比如考研、出国留学、考公务员、选调生、自主创业、直接就业等等。社会人士反映,大学生应该从大二就开始涉及就业上岗、人才市场方面的知识,大三时亲身参加社会实践,将学到的理论应用到现实中去,锻炼培养个人职场能力,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工作环境,为大四就业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人们对大学生期望还是蛮大的,都为大学生的未来祝福。

八、调查结果分析:

据调查,较受用人单位和社会认可青睐的大学生包括以下几点:思想素质较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精神;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外语水平高、懂计算机知识;动手能力强;懂专业、会管理、善交际。而大部分群众对当代大学生的看法是:有真才实干,有专长,高素质,充满活力。待人有礼貌,孝老爱幼.........这些优良传统应该具备。大学生是祖国下一代的希望,大学生的发展意味着祖国明天的兴盛。当代大学生活泼向上,青春充满激情,乐观自信,有理想有抱负的精神风貌必须发扬广大。

为了能够在不远将来的职场生涯中运筹帷幄,我们大学生还应该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1、自我决策能力

自我决策能力是一个人能否独立思考,果断处事和独立完成某项工作能力。对于即将毕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面临求职择业,别人的意见和忠告各种各样,最终要靠自己决定,这就是对自我决策能力的一次检验。在未来的工作中,每一件事情、每一个问题以及它们的变化进展都不可能像在学校那样有老师给你作指导,而必须靠自己迅速作出决定,及时予以处理。因此,具有良好的自我决策能力对大学生就业是十分重要的。

2、适应社会能力

适应社会和改造社会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现实生活常常不尽如人意,五彩纷呈的现实生活使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眼花缭乱,很不适应。大学毕业生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消极现象常常产生不安、不满的情绪,而常常以改造社会为己任的大学生却忽视了适应社会这个前提。人类文明总是在继承与创新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适应社会,正是为了担当社会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适者生存,生存正是为了发展。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是主动的、积极的适应,不是消极的等待和对困难的退缩,更不是对消极现象的认同,大学生只有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走向社会后才能尽可能地缩短自己的适应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3、实践操作能力

实践操作能力是人们知识转化为物质力量的凭藉,是专业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其作用的发挥。比如,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丰富的知识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能力。因此,大学生应注意克服只注理论学习,而轻视实践操作的倾向。一个大学毕业生如果在实践操作上有过硬的本领,一定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仍以教师这个职业为例,许多用人学校在挑选毕业生时,往往注重的是毕业生的试讲能力和试讲效果,而不只是他们的专业考试成绩。

4、表达能力

表达能力是指运用语言阐明自己的观点、意见或抒发感情的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一个人想让别人了解你,重视你,更好地发挥你自己的才能,前提就是要有表现自己的能力。要准确表现自己,就离不开出色的表达能力。不仅在参加工作走向社会后,会立即强烈地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在求职择业的时候就会有深切的感受。比如撰写求职信、自荐信、个人材料,回答招聘人员提问,接受用人单位的面试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较强的表达能力。

5、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实际上就是与他人相处的能力。社会上的人际关系远不如学校中的同学、师生关系那么简单。大学生步入社会后,要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能否正确、有效地处理、协调好工作生活中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不仅影响一个人对环境的适应状况。而影响着他的工作效能、心理健康、生活的愉快和事业的成就。因此,大学生自觉地培养良好的社交能力非常重要。

6、组织管理能力

虽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都会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每个从业者都会不同程度地需要组织管理才能。现代社会职业表明,不仅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组织管理才能,其它专业人员也应当具备。随着时代的发展,纯书生型的人才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近年来,许多用人单位在挑选录用大学毕业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往往会优先考虑那些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毕业生。这正反映了时代的客观要求。

以上主要是从普遍性这个角度来谈大学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的技能,此外,大学毕业生如能撑握一技之长,诸如文艺、球类、驾驶等等就更能增加顺利就业的砝码。

社会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才,大学生就是这方面人才的后备军,我们有能力、有责任、有信心把祖国的明天建设的更美好!

九、调查总结与建议:

虽然时下大学生越来越普遍,大学生的地位也不如昔日高级。但这也是社会发达的一种表现,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发展的必然。说明了国家的教育越来越普及,全民素质不断提高。再者,与中国十三亿人口的相比下,时下大学生的数量也是偏少的。因此,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不断提高也是无可厚非。因为我们是建设祖国的生力军,是早晨八·九点中的太阳,世界属于我们,未来也掌握在我们手中。了解当代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是必须要做的,这会让我们懂得社会最新的发展动态,时刻做好准备。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更加清楚了自己社会地位,身为大学生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社会对大学生的期望。我们在校大学生一定会珍惜大学阶段的学习机会,把握年轻的大好时光,让今天的大学校园更美好,更灿烂;我们紧握时代的脉搏,紧跟社会的步伐,让明天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扬眉吐气。

3.1事故调查报告篇4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3.1事故调查报告篇5

1.事故名称(简题)____违章触电事故 事故编号:

2.事故单位全称:_____电业局__农电所 地址_______

3.业别: 供电企业 省电力公司(直属公司): 上级主管单位:___电业??

4.事故发生时间xxx年xx月x日xx时xx分

5.事故类别:一般人身事故 主要原因分析 违章作业,触电死亡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事故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xxx年xx月xx日下午x时x分xx口头安排xx、xx去xxx路与xx路十字路口拆解路灯电缆接头。xx_开车拉xx到现场路灯控制箱后,xx下车后拉开控制箱内电源总开关,等修配厂工作人员来。此时xx车路过,看见路口交通指挥信号灯不亮(此信号灯电源接在总开关负荷侧),就问xx,xx说:“控制箱电源总开关拉了”,xx说:“你去把控制箱电源总开关合上,再把其余三路控制路灯的电源开关拉开”。王波就去控制箱操作,xx开车跟了过去,王波合上控制箱总开关,交通指挥信号灯就亮了。xx对王波说:“你把控制路灯电源那三路开关拉开”xxx侧身说道:“我知道了”。这时xx看到交通指挥信号灯是绿灯,就开车离开了。由于路灯时间控制开关在合闸位置,下边西侧的一个开关也在合闸位置。(此??

关正是xx和xx工作地段电缆电源控制开关)。xx就去和xx开始拆除路灯电缆导线接头绝缘胶带,胶带拆除后,xx用右手去摸拆开绝缘胶带的导线接头,被电击了一下,喊了声“怎么有电”往后退了一步,同时xx也趴在裸露的线头上。这时xx正好到现场送胶带,发现xx趴在电线上、立即拉xx的衣服把他翻过来,先拉xx左胳膊,使左手脱离电源,又发现xx右手也握着导线,又拉xx右胳膊使右手脱离电源,由于xx左右手分别抓住裸露的两根导线致使电流通过杜波的心脏,(两根导线间电压为220v)。在xx脱离电源后,xx立即对王波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大约1-2分钟后陈__开车路过现场,看到不少人围观,就下车查看,看见xx在救治王波,xx就和xx一起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执行人、完成期限以及执检查人:

1)加强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执行力的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避免不停电、不验电、不装设接电线(使用个人保安线)就进行工作。

2)针对低压作业麻痹思想,展开学习。加大员工技术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9.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当事人xx、xx低压维修作业,未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拦(围栏)。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电变压器各侧的所有

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而当事人xx、xx违章作业,王波工作中操作开关后、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造成王波一人触电死亡。

2)由于xx两手同时分别握住两根导线。以至于触电后,没有立即脱离电源。

3)xxx未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的规定“任何人发现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未发现和制止xx、xx违反安规违章作业的行为。

处理意见:

依据xxxx〔20xx〕x号文件《______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的通知》处理如下:电工xxx工作中,作为工作负责人,严重违章,停电时拉错开关、没有验电、使用个人保安线等安全技术措施,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应处以解除的处罚,因xxx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电工xxx违章作业,对安规学习不彻底,没有发现违章作业,负次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0元。xxx所副所长xx在工作现场让杜波合上控制箱总开关后,没有监督王波拉开路灯电源的三个控制开关,也没有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款8000元。所长xxx作为xx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次要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8000元。

10.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负责人: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1事故调查报告参考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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