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2023-05-20 10:02:11 分类:工作计划

职场人制定工作计划之前,需要先明确好自己的奋斗目标,执行工作的前提是认真写好工作计划,下面是82秘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模板5篇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篇1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报告。围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点听取加强防控救治、重点区域人员管控、违法行为打击、推动复工复产等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财经、农业农村、社会建设等工委配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20-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20-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关注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等有关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围绕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票决产生的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相关调研督查,通过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听取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报告。通过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促使评议对象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对市监察委的有关监督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全市法院更好地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审议市政府《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按照把牢图的要求,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开展空间规划编制的专项监督,推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相关材料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一)听取和审议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关注我市农村饮用水规划编制、运行管护、水质达标等问题,并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编制情况的调研,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最大程度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办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报告。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开展审查,督促政府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决算相关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及丽水开发区20-年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对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督促提高问题整改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

(一)专题调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重点调研我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情况,督促政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专题调研我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情况。重点对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登记、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调研,促进积极稳妥做好新形势下民间信仰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专题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聚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通过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厘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边界、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增强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防范动物疫病风险、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专题调研我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围绕我市实施《深入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39号)情况,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按照盯住法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依法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九)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通过专项督查,推动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体系,加强访调、诉调对接,完善信访制度,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食品行业日常检查覆盖率,完善原产地追溯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小餐饮网格化管理,依法推动小餐饮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问题解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一)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采取市县人大联动方式,聚焦公共文化设施配置、产品供给、活动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开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二)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聚焦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与改革、标准化学校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产教融合发展、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工作,组织代表视察并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视察意见,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三)开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照条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条例在我市的实施,切实维护华侨合法权益,助推华侨要素回流工程,用好问海借力金钥匙,促进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围绕落实省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新修订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审查并监督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机关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开展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20-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统一,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各工委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相关议题开展监督。

: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篇3

20xx年全县酒管工作指导思想:以县委经济工作及市酒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南,坚持依法治酒、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售伪劣酒类的打击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地方酒类事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酒管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服务要求高,因此,它要求酒管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这就要求我们搞好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的酒管执法形象。

二、加大对《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

能否贯彻执行好《条例》和《办法》,首先取决于人们对《条例》和《办法》的知晓度,因此,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酒类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促进酒类管理者和经营者正确运用和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提高酒类管理和经营能力,推动酒类市场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墙报、宣传车、标语、户外广告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酒类专业知识,增强酒类经销商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是加强酒类产销管理、依法行政、搞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更是我们加强酒类管理的法律武器。

三、继续抓好酒类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加强稽查等促使各酒类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证、单申领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酒类零售者,要切实加强宣传,采取分片包干等多种方式,促其尽快办理,对于个别钉子户在说服教育不果的情况下,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争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茅坪镇、西岩镇、威溪乡等乡镇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办证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县零星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办证工作。使全县的批发许可证率达到100%,零售备案登记证办证率达到95%以上。其次,要加大市场稽查力度。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稽查,对凡是没有酒类生产许可证而从事酒类生产的、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而从事酒类批发的、没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而从事酒类零售的要坚决给予查处;对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把酒类产品销售给无证经营户的要坚决进行查处。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资格。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针对目前市场上“贿赂销售”“买断终端”和各种不正当的“进店费”、“进场费”以及一些违规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手段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对酒类市场的稽查力度,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采取上门宣传、指导填单、狠抓终端、稽查配合等办法,切实防止假酒流入市场,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今年除酒管办执法人员不定期经常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部位、重点品牌等进行严密监控和检查外,酒管办还将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卫监等单位开展四次联合执法,时间安排在重大节日之前,重点打击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的不法行为。

四、实施放心酒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扶持各优产品和各优企业,县酒管办要积极配合省、市开展“放心酒”工程示范店活动。

严格按照“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的要求,积极推进“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建设,加大对“示范店”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跟踪服务。力争年底前,我县获得“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称号的企业6家以上。各示范店要本着“诚信经营,珍惜商誉,取信于民”的宗旨,严把进货质量关,坚持将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挡在门外,自觉接受酒管部门的监管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使企业拥有更多的客户和消费群体,真正把企业办成“政府关心,百姓放心,企业开心”的示范店。

五、搞好酒类品牌建设,创立地方酒品牌,振兴地方经济

重点扶持一批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创名牌、重点支持酒窖酒业、金台酒厂、三力酒业、百惠酒业、劲帆酒业。帮助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搞好生产运行调度,及时为企业提供市场行情和信息。同时要在流通领域扶持和培育一批品牌经销商,把连锁和物流配送引进酒类流通。

六、建立酒类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

酒类监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是完成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主动与公安、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稳定、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搞好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协作机制职责附后)

七、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城步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的氛围

酒类市场犹如一块蛋糕,酒类企业必须从市场中抢占更多的蛋糕才能生存。要使自身的企业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首先是做生意要守法,不要制假、贩假,不要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产品,不要偷税逃税,要持证经营。其次是要讲诚信、讲商业道德,要树立整个行业的信誉,不搞坑蒙拐骗、价格欺诈、高额回扣、开瓶费、贿赂销售等行为。最后是要搞好行业自律,为了我们酒行业、酒市场的兴旺发达,大家要齐心协力,不同酒种、不同产品、不同品牌之间要公平竞争,不要互相诋毁,互相拆台,要互相推广、互相赞美,这样才有利于整个酒行业的发展,创造双赢的局面。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工作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篇5

xxxx年,区卫健中心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深化细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卫生监督质量和效率,全面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一)持续推进卫生监督“六项改革”,强化有效监督执法。要继续深化“以动态量化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化为重点,以法制化、公开化、专项整治常态化为基础的监督执法新模式”,推动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有:一是进一步提高动态量化率,落实“有效监督”,作为中心xxxx年的重点工作,动态率不低于xx%,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探索“互联网+卫生监督”模式,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提升信息自动上传效率;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需要,进一步清理系统死档,减少任务关闭率。三是提升技术化水平,更新换代一批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充足的全过程执法记录仪器,购买数据存储设备。四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化水平,特别要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督指引。五是大力推广公开化,督促经营单位xxx%规范设置信息公示栏,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承诺制,促进公共场所行业自律。六是适度开展放射诊疗、住宿场所等全区专项整治(检查)。

(二)继续完善承诺制许可配套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努力消除疫情对市场经济影响,优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告知承诺制许可”、电子证照、在线申请许可、绿色通道等卫生行政许可措施,完善告知承诺制指导服务、回访核查、未履行承诺单位查处、许可档案资料管理和信用管理等相关配套性工作管理制度(流程),强化承诺制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三)常抓不懈做好卫生监督应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我中心要常抓不懈做好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管理,优化队伍成员;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更换过期储备物资;加强节假日、强台风期间应急值守和组织节前检查,保障节日安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应急队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专业部室要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围绕“两会”、x金秋、大型体育活动等项目,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加强对重大活动涉及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监督,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

(四)大力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与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一要抓好市政供水单位监督,督促落实供水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二要抓好二次供水单位监督,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保证供水安全。

(五)深入推进职业健康和放射卫生监督。要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和设备性能检测;抓好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落实相应职业健康监护和健康检查制;督促放射诊疗机构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镇监督所的工作计划模板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