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5篇

时间:2023-05-27 15:02:40 分类:工作计划

想必当下的环境中很多人都是会认真的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的,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要知道所有的行动都离不开计划的制定,下面是82秘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5篇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篇1

一、继续做好消费指导工作,构筑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促使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1、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注重实效。

今年的“315”活动,按照中央“三贴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除了在市民广场设主会场宣传咨询外,重点在农村,组织文艺宣传小分队在廿三里、佛堂、大陈、后宅、义亭、黄山村五镇一村举办6场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演出结束后,马上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向当地群众分发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接受现场投诉,组织的通讯行业、保险行业、维修等便民服务,深受广大群众的喜欢。 在今年的“3·15”活动现场,前来接受现场咨询服务(包括现场投诉)的消费者多达5千余人,这还是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其中接受行业专家咨询的0.3万余人,现场接受一般咨询的0.2万余人,在各理事单位、各大商场超市、行业协会悬挂标语横幅74条,现场共接受投诉18件,发放宣传资料6.78万份,参加的志愿者有250人。

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消费教育范围。

“3·15”期间,电视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名牌产品展播,与电视台“今晚九点”栏目联合开展典型投诉披露制度,对消费点评栏目进行点评。商报举行了“优化消费环境,建设信用”系列十大行业座谈会,印发特刊,开展行业十佳单位评选;与商报、浙中新报联合推出工商维权栏目,精选消费警示,增加典型案例剖析,为消费者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消费指导。媒体的震慑力量在我市较为突出,许多商家都害怕媒体的曝光,同时广大市民也非常关注“今晚九点”的栏目,在普通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声誉,我们适时适度地用起这件武器,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3、继续对消费教育基地的培训,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定期讲课。

__年,我市设立了8处中小学消费教育基地、1个国民消费教育中心、2个企业消费教育基地。将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纳入经营者、工厂职工的日常学习,由市消协负责组织实施消费教育相关内容,通过长期不断地轮训,使中小学生普遍受到系统的科学消费教育。今年又在学校、市场、企业设立消费教育橱窗,将消费信息及时上墙,组织工人、市场主进行培训4次,定期向消费教育基地赠送消费教育材料。在全市各大市场过道上设立宣传窗387块,通过名优产品、假冒伪劣暴光、消费知识宣传,使市民重视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组织讲课,参加有1000余人次。

4、发行《消费报》,加大在农村的消费教育。

为了进一步地推动农村的消费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消费维权法律意识,介绍消协的工作情况,使他们了解到打假维权和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了解当前的消费信息,提升执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在各消协常务理事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移动公司和人寿公司的帮助下,我市消协于__年1月始编辑发行了《消费报》,采用每月一期的方式,向我市各政府职能部门、所有的镇街农村以及省内兄弟消协免费赠阅。至__年11月,共发行23期,每期发行__份,三月版及增版则稍多。特别是在我市广大农村,报纸每月都能寄到村委会或老年协会这类群众聚集的地方,农村相对信息滞后,更是侵权行为的重灾区,消费报的发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的消费教育,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抓住消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构筑消费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社会监督效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公开公正评选消信单位,树立行业典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自五月开始市消协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__-__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评选活动,全市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争创“消信单位”的活动。这次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严格考核评选”的原则进行,通过企业申报和评审小组的实地考核验收,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消协第四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共评出解百等205家单位为市“__-__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各消信单位代表在会后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主体,加大企业信用建设力度,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对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开展“一网多用”、“一员多能”。

目前我市依托工商所设10个消协分会,在各镇街、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等设67个监督联络站,在社区、工作片、行政村、农村集贸市场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点849个,消协监督员达1368人。__年底金德水副省长在食品安全建设工作会议指出,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六员”合一工作。葛副市长在__年年度消协理事会中明确指出,消协的消费维权网就是群众监督网,政府各部门都可以利用,实行“一网多用、一员多能”、资源共享,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为此,政府各有关部门都积极借助农村消费监督网来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物价等监督工作,我市消协积极探索将生产安全员、消防安全员、交通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环保安全员、消费维权员的多员合一,使之真正达到维权网络社会化。这样做可以避免网络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避免多头培训,减轻监督员厌烦情绪;避免了重复监督检查、重复考核,减少工作压力;社会化还可以带来凝聚效率。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篇2

作为一家商业银行,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部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此项工作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综合管理部部、综合业务部部、会计结算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们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部门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专职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 与“套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厅堂宣传方面,我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篇3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扶贫办等10部门印发的《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赣扶字〔20xx〕2号)精神,根据《x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20xx〕3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xx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xx定《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xxxx采购范围。20xx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20个,累积认定达到30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10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xx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20xx〕6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xxxx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xx,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xxxx办、商务局)

附: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x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篇4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xx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x县xxxx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xxxx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xxxx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江西省扶贫产品目录》、《抚州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xxxxxx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xx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篇5

20__年__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__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00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__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__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2023年消费工作计划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