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演员合同6篇
合同的存在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社会的交易秩序,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桥梁,有助于建立互信关系,以下是82秘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签约演员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签约演员合同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通讯号码: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乙方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的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演艺活动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录音、舞台、演唱、剪彩、登台演出、模特等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利,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的演出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按公司规定标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合约期间,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加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注: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赔偿: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3)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同,而不按违约处罚。
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公司,所有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3、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合约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工程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___________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3、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4、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5、此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6、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人: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演员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电影《_________》(下称电影);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影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停机之日。
3.电影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影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五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合同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约演员合同篇3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演员签约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演员签约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演员签约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演员签约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演员签约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演员签约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演员签约合同,但演员签约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演员签约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演员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演员签约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演员签约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演员签约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演员签约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演员签约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演员签约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演员签约合同。
5、演员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演员签约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演员签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演员签约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演员签约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演员签约合同及违反演员签约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演员签约合同;
4)终止演员签约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演员签约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演员签约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演员签约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演员签约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签约演员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演员合同篇5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xx月xx日合约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作为演员,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利益分配原则:
1、本和约范围内,每次演出劳务(等于或多于一场演出)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少于或等于1万元人民币时,甲乙双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多于1万少于2万人民币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2万以上的部分,甲乙双
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除应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外,还将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及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计算方法为:违约行为发生前半年双方合作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作为核算依据,除以半年的天数,再乘以违约行为发生日至合约终止日的天数;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演员合同篇6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本公司需要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第三条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基本工资每月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重制、公开、散布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机密信息。鉴于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披露时,应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在得知甲方的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披露,并负有对披露信息所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负责。
3、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披露、公开、散布有关甲方经济利益的商业机密信息。
4、甲方所披露机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利益,皆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于本合同书中,并未授权或赋予乙方有关机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应按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十倍予以赔偿。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备注: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