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7篇

时间:2023-12-09 11:02:21 分类:申请书

你在日常的工作中,一定遇到过要写申请书的情况吧,其实申请书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会写的一种书信,下面是82秘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7篇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无业,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________银行的账户资金________万元,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________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

(或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

(或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3

申请人:罗*中,男,19**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村*栋101号,联系电话:1368267****,身份证号码:44032119480208****

被申请人:蒋*光,男,19**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13975139513,身份证号码:43020219520124****

请求事项:

1、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

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

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3571****,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4000472****,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士中

20xx年11月9日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4

异议人:吕建林,男,1975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8号,现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蚕桑村6组3区191号,身份证号码:33252xxxxxxxxx。

贵院在(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过程中,误将异议人所有的号牌为a730ye的宝马牌轿车,当作该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执行,解除对异议人号牌为浙a730ye的`宝马牌轿车的查封措施。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在办理浙a730ye号牌的小型轿车过户登记时,发现贵院依据(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车辆进行了动态查封。异议人认为该车辆属异议人从潘金霞购买所有,贵院不应将该车辆作为该案潘金霞的财产进行查封。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20xx年3月25日之前,潘金霞就已经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转让给了异议人,异议人向潘金霞支付了转让价款,潘金霞将车辆交付给了异议人。20xx年3月25日,异议人取得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但因杭州市人民政府于开具发票当日发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杭政函(20xx)55号),该通告第六条规定,自20xx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xx年4月2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因此异议人无法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之后,异议人也取得了之江公证处于20xx年4月15日出具的(20xx)杭之证确字第266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也证明了异议人在20xx年3月26日0时之前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

异议人认为,虽然异议人未能在贵院查封之前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变更登记,但均系杭州市政府突然出台新规定造成的,并非异议人的原因,且异议人已经在政策规定的日期之前开具了发票,办理了转让手续,也实际由出卖人交付占有了所购车辆。因此异议人已经在20xx年3月25日之前成为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所有人。贵院在此之后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属查封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中止标的的执行。

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异议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望贵院依法中止对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执行,解除查封措施。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5

申请书申请人: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写法人、机构名称被申请人: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金额、所在地点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人民法院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6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是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朋友准备的,大家对于财产不全不认可的,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这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需要。确保大家在法律面前能够得到一个平等的待遇,财产保全之所以接受异议就是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让双方当事人都有辩护和质疑的机会,最终让大家信服。

2023年财产保全申请书篇7

?导读】 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_________号小型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与理由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的原因,与申请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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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_________号小型轿车一辆 ,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的原因,与申请人约定_______,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依旧不能履行约定。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_________号小型轿车。

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__________元现金作为担保。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车辆停放其住所(__________)车库;

2、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_________万元的______车一辆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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