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7篇

时间:2023-04-11 12:04:08 分类:申请书

写好申请书能够让我们更加明确的表达出我们的诉求,申请书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写,下面是82秘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7篇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1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备案。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申请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制

说明:

1、公司同时有多项备案事项的,只需填写一份,相同文件只需提交一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就多项备案事项一并作出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是指:股东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任职的决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解聘和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属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委派文件;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非货*出资到位的*是指:非货*出资权属变更后的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5、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备案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胡某生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深圳*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申请公司备案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备案通知书;□

3、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错误。□

委托期限至20xx年4月15日。

委托人:

20xx年2月15日

经办人签名:胡某生*件号码:210345xxxxxxxxxxxx联系电话:8129xxxx

说明:办理备案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公司备案申请表(由企业填写)

公司备案情况意见(公司登记机关填写)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2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安徽省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方便大家学习。

安徽省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1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编号: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公司名称 (盖章)

注 册 号

申 请 人 须 知

1. 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

4.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纸。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登报的范本如何写

登报范本:

____有限公司(注册号:11000041018____ )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__和___组成,__任组长.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公司的注销登记

什么是公司的注销登记呢?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三)《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9号令。

?公司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向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原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

3、工商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销登记的材料】

(一)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3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变更实收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变更出资方式

注意事项:

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能变更出资方式且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中,应有不少于30%的货币出资。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八)、变更出资时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时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股东转让股权

注意事项:

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三)、变更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

变更流程:

1.按照上述变更地址等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初审通过后,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将为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同时,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3.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申请人正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全部变更材料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示例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4

2.

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股东会申请注销登记决议或决定

4.

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证明

5.

联营终止协议书(联营企业)

6.

清算小组(3人以上组成)出具的清算报告(须经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清算的原因、期限、过程;(2)债权、债务的处理结果;(3)清算财产的处理结果。(有限公司)

7.

税务机关出具(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8.

企业印章

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0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⒈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企业(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⒉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开纸;

⒊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被委托人的印章或投资者(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⒋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注意事项:1、将注销登记情况及时告知其开户银行;

2、有限公司须在报纸上登载公司注销,至少公告三次的证明;

3、如股东签字与档案材料不符,其股东应到场签字;

4、受理中要求申请人提交前一次受理未说明的文件、证件的,申请人有权投诉受理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经办人审查情况:

经办人代号:年月日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委托书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股东会于2xx年月日作出的决议,现委托

作为申请人,代理有限

公司向你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请予受理。

股东会签字:

(并盖公司印章)

二00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出示原件供核对)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证号:

代理员证号:

代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注:

⒈本范本适用于企业注销。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委托书;

⒉代理人的身份系指:①法人股东的从业人员;②自然人股东之一;③经合法登记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所指定具有代理资格的从业人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写明全称。非以上身份不予受理;

⒊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后的规定有效期内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公司另有规定委托权限及有效期限的,请在委托书内注明;

⒋委托书左下角应张贴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人员应张贴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盖上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印章;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5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万元□发起设立职务公司类型□募集设立□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照号码

个备注

名称或姓名

股东(发起人)

5

股东(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

增设分公司

注册号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6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6

1、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4、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5、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6、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7、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8、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加盖股东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9、董事(监事)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

(4)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0、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1、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2、其他事项备案

(1)实缴注册资本: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c.营业执照正、副本。

(2)股权质押: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c.董事会决议;

d.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3)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同、章程修改: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决议;

c.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d.新合同、章程;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公司登记登记申请书篇7

一、分公司的设立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都可以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网站中下载,其中表格中包含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注册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申请副本数量等内容。最后一栏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注意,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其次,除了登记申请书之外。还有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表格中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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