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优质5篇
大家在写心得体会之前一定要先回顾自己内心的感悟,如果你准备要写一篇优秀的心得体会,那么你一定要经过认真地思考,82秘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篇1
近期队部组织我们学习观看了一部交通事故的教育片,通过这部影片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酒驾、超速和疲劳等不良驾驶的危害,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驾驶员的责任大于天。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志之一的交通工具数量猛增,__年交通事故总数7361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__人;__年交通事故总数16000起,死亡人数__人,据统计,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就我们公司而言,事故频发有着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
1.交通运输工具激增,交通流量增大,道路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在武汉可以__年不扩路,或者同一时间武汉三镇齐动员一起挖,搞得本来就不宽敞的马路更加拥挤。
2.道路的铺设、设计不合理,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一些陡坡、弯道、窄路等危险地段没有设置指示标志,无法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驾驶。另外马路路面经过日晒雨淋,或者灰尘、泥土等,路面的刹车摩擦系数就会降低。
3.摩托车、电瓶车泛滥,行走无序,不避不让,忽视交通法规,无视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与机动车抢道,霸道。社会机动车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驾驶技术低劣。
4.驾驶非机动车者及行人交通安全防范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对于以上4条,非我等能够解决之事,只有待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加强管理,加强教育。预防和宣传、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不好笑的是大学生甚至已经踏入社会的成年人都有看不懂红绿灯或者不知道如何正确的过马路,读再多书,赚再多钱,娶再美的老婆还有什么用,正所谓人在天堂,钱在银行。
车祸猛于虎,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谁会先来。
1.疲劳驾车。人体的器官在长期的紧张状态下过度消耗而受到损害,如眼睛模糊、头脑反应迟钝、手脚不灵敏、判断信号和动作容易发生失误等。如果这些状况得不到及时补偿,会变得更严重,人的情绪也变得极易冲动、急躁、发怒等。如果长时间开车不休息,其精神得不到休息,精神体力不支而进入睡眠状态,此时驾车就会失控导致交通事故。
2.超速行车。“十次肇事九次快”。在超速行车时,当遇到路面有突发情况这类驾驶员往往以为用急打方向避让或用紧急刹车应付,结果是车速过快刹车距离拉长,紧急制动、紧急避让车辆惯性大、离心力大而造成相撞或侧翻等交通事故。
3.酒后驾车。据有关资料表明: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酒醉驾车引起。因为酒精直接影响人的自知能力,造成视线模糊,动作失调。驾驶员饮酒后更容易盲目开快车,强行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车辆有故障应及时维修保养。大问题就不多说了,一些灯光不光、刹车不灵、雨刮不转、喇叭不响、倒后镜破损等,照常在道路上行车,结果是因这些小问题造成事故,
5.粗心大意、思想麻痹开车。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讲“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俗语。驾驶员在路况差的马路上开车格外小心,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一旦开上平坦宽直的路面时思想上就放松,油门一踏,轻松驾车,从而放松了警惕性,一旦路面出现突发情况,驾驶员措手不及,导致事故发生。曾有一警言:“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安全来自长期警惕”。这是长期总结出来的行车经验和教训。
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篇2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就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造成了交通事故,参加了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通过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画面在我的脑海徘徊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后,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保证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行驶。绝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篇3
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各地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正广泛展开。本次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值此之际我也观看了由公共安全领域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澄教授主讲《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疫情防控》高校公开课。这种全社会对国家安全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响应有力证明,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国家安全始终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稳”最“实”的基石。维护国家安全须臾不可放松,更需汇聚全民力量。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历史一再启示我们,没有意识到风险本身就是的风险,越是前景光明,越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当前,在疫情在国内外蔓延的情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所覆盖的领域比历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任何一个领域出现安全问题,都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乃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备豫不虞,为国常道”,我们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是为了提醒人们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篇4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人类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一些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基本常识。
今天上午,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安全教育的片子。
片子中讲述了各种在危险中自救的方法,如:在火灾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趴在地上匍匐前进,这样才能仅可能防止吸入浓烟,安全离开危险地。
还有在穿越沼泽时,要用木棍探明虚实后才可以行走,否则一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难以自拔……听了这些,使我受益匪浅。
其实,不要去说火灾等严重的灾难,就是在我们身边也常有一些不幸的发生,只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及没有安全常识而酿成苦果。
记得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男孩因被同学打了一下而想“报仇”,拿着一根粉笔头向那个同学扔去,没想到,粉笔头无比精确地打到了那名同学的眼睛上,从此,那名同学就永远失去了“看”的权利,而那个扔粉笔头的则让自己本不富裕的家庭再负担受伤同学的所有赔偿以及医药费用,一件原本没有的小事却因缺少安全意识而使两个家庭遭受损失。
听了这件事,想必同学们一定已经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了吧!特别是我们小学生,凡是凭着自己的想法,常常不自觉的冲动与盲动,又最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我们更要重视安全教育。
让我们学习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一起奏响生命的乐章吧!
安全教育观看心得体会篇5
安全,是一个时刻回响在大家耳边的一个词。在学校老师不停的强调,在家里家长也不停的强调,可见,“安全”这个词已经深入人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大家只有加大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体现出生命纷
可是,到底有多少人真的了解“安全”的真的含义。一支未熄灭的烟头便让无数的生命结束了。其实每人都了解抽烟是有害健康的,可为何国内的“烟鬼”还是在持续的增多呢?有多少人知晓,“烟鬼”的增多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发生失火的频率又增多了。有些人只为争取那一点点的时间,便不遵守交通规则,就那样一点点的时间又让多少年青的生命死于车祸;就那样一点点的时间让不计其数的富有朝气,活力的生命停止了呼吸,离开了亲人,也永远的离开了这个漂亮的世界。我在新闻上听到过一则消息:在一所幼儿园里,因一盘檀香引燃了从床上掉下来的棉被,让13名无辜的小生命在睡眠中悄然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那样多的小生命都还没有来得及过是他们我们的生活,没来得及向生他们的爸爸妈妈告别一下,还没有为祖国做贡献,也还没放眼去看这个世界,便离开了人间,多么被人遗憾啊!他们可是祖国将来的栋梁啊!
大家要像案例中的学校那样,安全要时时抓、每件事抓,要正常的状态。在安全演练时,必须要严肃、认真,学生不可以嘻嘻哈哈。不可以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可以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培养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很多方面,譬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诸这样类的事情常常都在大家身边“上演”,可为何就不可以使活着的大家引起注意呢?难道在他们眼里,生命真的就那样无关紧要吗?难道非得等到失去将来才知晓生命的可贵。大家常常在学习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让我学到了更多的安全常识,譬如:在家用电时,应注意安全,家没人时应关闭所有电源;炒菜时,应注意用气安全,若失火,不可以往锅里倒水,应用锅盖盖住,预防火势蔓延;在过马路的时候,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在拨打报警电话时,应按电话里的提示把问题说了解,说具体,等等。
其实,这部分都不是非常重要的,而只须每一个人在日常都多用一点心,做每件事都多想想会导致哪种后果。如此,这部分事故的发生频率将会大大减少,才能使大家的和谐社会真的的和谐、安宁。多用一点爱心对待任何事,就像歌曲唱的一样“只须每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