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员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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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员工作总结篇1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确保我县农村资金的按时发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20xx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3月至xx月,我局组织工作组到忠诚、平永、塔石、寨蒿、朗洞、三江、崇义、八开、仁里、平阳等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深入到忠诚镇的锡立、卑帮村、平永的卑吊村、平由村、塔石的同流、乔央村、三江乡的脚车村、崇义乡的纯厚村、仁里乡的公街村、八开乡的常寨村、格陇村,平阳乡的列辰村等低保户家中了解他们领取农村低保资金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xx年累计下拨农低保资金35821395元,救助96111户,292962人,第一季度我县下拨农村低保资金8096825元,救助22364户,66197人;第二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08407元,救助25136户,75997人。第三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39948元,救助24611户,75520人,四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76275元,救助24604户,75248人。
(二)为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我县组织举行了乡镇农村低保统计员培训会,提高加快了我县农村低保的数据录入工作,现我县的农村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并对全县19个乡镇农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核查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利用农低保政策解决政府遗留问题,主要是公路占田和失地农民等。
(二)少数村未“按户施保”,采取“一户保一人”的方式发放农村低保金。由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大致相当,因此,村组干部为了照顾各方利益,不问其年龄大小、家庭条件好坏和有无劳动能力,将残疾人、双女户等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而且也得到群众认可,但和政策相抵触。个别村采取“轮流坐庄”或“抓阉”的方式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由于农村群众依赖思想的存在,认为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以享受,不管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别人的困难熟视无睹,你要我也要,要得大家得,使得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甚至在语言上、行动上威胁村干部,部分村干部因为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大胆工作,导致将低保人数平摊到各家各户。
(三)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
(四)个别村采取一户两主名字(重户)套取低保金,或以几户名义套取低保金后再进行平分或作为误工补贴。有的村委会擅自作主,收取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相关费用开支,少的15元,多的达150元。村、支两委强行扣掉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计生超生户的押金,甚至出现挤占、挪用。个别村委会擅自做主,强行扣留低保户的“一折通”存折,强行提取低保户的农低保资金80%的资金作为村支建设的费用。低保户领到手的只有20%。
(五)少数村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的现象。有的村委会主任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群众意见很大,但不敢言。
(六)个别乡镇擅自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对新进入低保的,未经县局审批,就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七)少数乡镇低保家庭人均纯收入与补助档次不相符,农低保核定标准存在随意性,残疾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户,得到的标准低,家庭情况一般,主要劳动力健全的户得到的标准反高。
三、管理方面
(一)少数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该公示的没有进行公示,民主评困没有会议记录。而是由少数甚至个别村干部说了算。低保对象如何评定,群众不清楚,也不敢说,哪些人得,哪些人不得,只有得到村干部通知后才知道。
(二)个别村将已故人员和远嫁他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纳入进农村低保,群众有意见,不纳入,老人生活又无着落,左右为难。
(三)由于各乡镇户口管理混乱,许多农户既无户口薄,也无档案记录,成了事实上的“黑人”;另外,因为婚姻关系,部分婚姻当事人把户口迁移过来后,迟迟上不了户,这部分人当中,有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也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因此,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四)个别乡镇未建立“一户一档”或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的甚至随意丢在办公室。
(五)个别乡镇不论收入高低,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农低保,特别是计生“两户”和因建设需要田土被占用的农户最为突出。
(六)少数乡镇家庭收入核查欠细致。
(七)少数乡镇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放手让村干部操作,群众意见很大,上访增多。
四、整改措施:
农村低保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抓好督查和整改,把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做细、做扎实。
(一)工作方法上
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做到“三公开”、“五到位”,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发放时间、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核水电气及电话等费用开支,五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程序建设上
纳入农村低保的,必须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困、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村委会评议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并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逐户评议,评议小组签字后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入户复查,无异议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低保对象予以批准,再次返回乡村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农村低保证。
(三)在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上
设立农村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农村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凭存折到信用社领取农村低保金。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除特定人员一年一审外,其他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四)资料管理上
农村低保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实行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村级档案有入户调查记录、评议记录、公示存档和低保对象台帐。乡镇档案有调查记录、评审记录、申请审批表、公示存档、低保对象名册、监护协议书、复查后标准增减、人员变更的原始记录等。农村低保归档材料要齐全,分类排列要有序,存放保管要安全。
(五)组织监督上
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数量众多、难度较大,又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对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能健康有序开展。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和农民群众文化知识水平高低不同的客观因素,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积极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条件、保障范围、低保标准、申报方式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真正了解到各项政策,坚决做到政策透明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把我县农低保工作推向新台阶。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2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自2016年10月以来,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核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本次核查的人事档案主要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档案。共核查干部人事档案 23 人,包括:公务员14人(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参公人员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2人);事业单位科级干部6人。
二、做法和特点
1、认识到位,增强责任意识。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核对每一本档案,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
2、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保障。因我局没有从事人事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局党组经研究,从局属3个支部抽调4名党员配合局办公室开展核查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软件的操作和信息的上报。
3、突出重点,严格核实清查。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我们专人前往市人社局档案室,对纳入本次核查范围的每个干部的档案信息进行逐一、认真细致的核查;对所有存在的疑点、问题、缺失进行一一记录;对所有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都严格审查、核对,经过审查凡有疑点的全部退回。截至目前为止,审核干部人事档案23人,已经认定完毕的干部人数23人,形成认定表23 份;无问题的13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的干部人数10人。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档案资料还存 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 量心血,付出了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或是人事调动,个别干部一些原始的学籍档案下落不明,部分干部一些工资、晋升材料不全,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仍不完整。二是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个别干部档案长期没有移交至市人社局档案室,个别干部的继续教育、嘉奖情况没有及时归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规范、高效、有序的原则,着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及定期归档制度,完善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有更新的进步。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3
在市局、市低保办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按照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年工作计划,深入基层调研,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工作突出了重点,创出了亮点,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一、20xx年工作总结
创出亮点,服务基层,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打基??
(一)城乡低保深入推进。筹资170余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成了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截止目前,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有4136户7173人,从今年元月起,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63.9元提高到109.95元,月均增加46.05元,保障率为4.26%;城镇低保对象640户1056人,保障标准由人均享受额132.8元提高到199.68元,月均增加66.88元,保障率为5.6%。基本实现了动态下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规范了低保资金发放,过去,我区低保资金由区划拨到乡镇,再通过农行、邮政、信用社三家金融部门发到户。今年,结合低保提标,从6月份开始,低保资金全部实行区级直发,由信用社一家发放,保证了资金安全、方便、快捷。
(二)专项救助不断深化。一是区财政配套专项资金,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
低保、农村五保、农村散养孤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对五保户、低保户新农保实行救助。对五保户每人每年100元的新农保费用,城乡低保户新农保每人25元卡费,由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三是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元月至12月份,累计大病医疗救助11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6.9万元。四是危房改造取得成效。今年共投入61.9万元完成36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和40户因灾倒房重建工作。五是资助21名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4.2万元。
(三)五保供养成果巩固。全区五保对象887人,其中,集中供养320人,分散供养567人。加强农村福利院管理工作,全区7个福利院无安全事故发生。去年,华容福利院评为全省模范福利院。今年启动建设2个福利院建设,蒲团新福利院于12月16日破土动工;庙岭新福利院正在进行征地,11月19日正式进行土地平整,确保年内完成土地平整和围院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善基本民生为目标,为完成好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20xx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标准一样,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可达300元。
2、城乡低保核查工作。5月份对全区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3、加大救灾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对少数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因自身力量无力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由区、乡镇筹资各负责一半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4、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400元/月(含每月零用钱5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250元/月。将目前孤儿的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
5、加强福利院建设及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福利院建设。明年启动段店镇、临江乡两个乡镇新福利院建设,并纳入乡镇2012年工作责任目标。二是加强福利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以钱养事等途径,按照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按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适当提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三是做好区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工作。地址初步定在主城区,做好选址、规划设计和项目申报等工作,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启动建设。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4
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三、今后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1、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有关文件在民政网站公布。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组织媒体宣传、设立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3、加强对镇、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理论与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训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兴市府[xxxx]47号文件)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5
按照中央、省、市组织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一、基本情况
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部署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选准用好干部的一项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力求做到应审尽审、规范程序、从严从实、客观公正。我局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员包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东侨分局全体公务员,共计99卷人事档案,其中科级干部64卷,一般干部35卷。目前已经完成99卷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及复审工作,并经过汇总分析,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基本信息提交党组会研究认定通过,针对缺失材料开展收集归档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成立了宁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强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包继芳、人事教育科科长胡良帮任副组长,并抽调了钟育强、李福棣、林莺、吴先治、梁月娟等同志组成专项审核组,负责专项审核具体工作。市工商局党组结合周、月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确定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二是制定出台了《宁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根据工作需要,专门配备了电脑、彩色及黑白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为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扎实推进,从严审核
一是如实登记,严格审核。在专项审核工作中,以专项审核《操作手册》、《实施方案》等为依据,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审档人员以较强的责任感,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补证相关材料,经比对、调查核实后存档。每卷档案都经过初审和复审,并做到初审人员和复审人员确认签字。
二是汇总分析,分类研判。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凡把握不准的向上级部门请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截止目前,我局审核人数共99人,目前共审出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17人,最早材料涂改的1人,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的19人,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23人,入党材料缺失的18人,学历材料不完整的18人,在职学历未更改的2人。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人员,按照相关原则综合研判、予以认定;其他材料记载不一致、缺失的,均已通知相关人员查找相关佐证材料。
三是调查核实,确保准确。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均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核实。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确保核实资料属实,认定准确,尤其是出生日期和干部身份问题,均由组织调查核实。
四是组织认定,统一规范。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鉴别处理。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均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公章;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和核实情况予以综合研判确认。5月16日上午已将98名干部(另有一名干部信息已认定并已提前退休)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基本信息提交党组会研究认定。
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我们也认识到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借此机会,今后,我们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材料收集归档制度,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6
20xx年黎明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以市政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紧跟踪调查,落实动态管理,保证低保金有效发放
20xx年底,黎明社区原有低保户30户,今年取消低保1户,调整低保4户,新纳入3户,在取消低保中有1户低保不服,我反复上门宣传新的低保法规“十八不准”,讲明此类情形将取消低保,有极个别的邻居不理解,怪低保员无情。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复杂的家庭,我们没有退缩,和群众讲明同情不可代替政策,我们只有坚持原则才能取信于民。调查低保住房保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困难群众。
二、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确保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黎明社区管辖范围广,人口多,租住户杂。残疾人多。低保户较多,人员情况复杂,夫妻双失业、单亲家庭。在社区低保工作,深感压力大、担子重,只有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特困群众疾苦,才能做到应保尽保。一年来,社区新增低保户3户,严格三榜公示,把好入口关,无一例上访举报,实现该保的一户不漏。其中1个家庭:户主离婚,无业,患肝部肿瘤;租房居住,住院手术、治疗费没有着落,长女也面临失学。社区在知晓这些情况后,立即上门慰问,帮助准备资料,上报民政,及时为该家庭办理了全额低保。当我们很快地把包含着地方政府温暖的低保金存折送到病榻前时,她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赞:感谢政府和社区,感谢党培养了这么好的社区干部。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变年审为季审,甚至月审。一是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特别是b类、c类低保户,全部接受了街低保评议小组的入户调查。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随着企业的改制,一批批下岗、失业工人陆续涌向社区,要求申报低保者络绎不绝。针对这些特殊群体,我们热情地接待,耐心地倾听,认真地记录,详细地核实失业补偿金续交社保后有无余额,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明明白白地告知他们。并真诚地劝告他们就业竞争激烈,尽量返岗;对于一时无法就业也不够办低保的“4050“人员,社区给予友情关注,积极推荐再就业,帮其解决暂时困难。同时对在网的低保户中新近失业者进行上门,彻底的摸底,情况变化的一视同仁,此举既宣传了低保新规,又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公正,使广大居民群众交口称赞。
在低保管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低保例会的作用,大力宣传新的低保政策,发动评议小组成员配合社区开展自查,经过调查核实,将情况反映给社区领导,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低保专干找低保当事人见面,耐心做解释工作,使其心服口服地退保。全年取消低保户中,无一人扯皮闹事。这样我们既坚持了按原则办事,又能把握稳定大局,将矛盾消化在基层。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终有回报。由于平时工作扎实,加班加点地入户调查,整理资料,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送审32户低保100%通过,今年年审后低保32户,58人。
三、积极推荐就业,实施双轨并举,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在日常低保管理的工作中体察到,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特困家庭,最根本的问题是再就业。为了积极提供就业信息,推荐低保户走上工作岗位,我们一方面主动走出去,亲自为低保户做市场登记求职,联络用工需求;另一方面大胆请进来,以社区领导为首,利用各种关系,广泛找寻岗位。社区凡是都优先考虑低保对象,今年共计介绍低保户就业十人次:安排二人到安保队,二人做协管员。先后推荐了五个“4050”的低保人员给八十高龄的老俩口做钟点工。致使老人对社区感激万分,信任不已。这样我们既为兄弟社区解了难,又服务了弱势群体,加强了社区间的联系。并且帮助低保人员改变择业观念,重拾自信,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脱贫解困。
社区在低保工作中注重了人性化的'管理,贯穿了为民办实事精神,在扶贫帮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减轻下岗职工困难家庭的负担,市政府特批了这些困难家庭30平方米的热费补助,这项工作非常繁杂,要求细致地审核每份材料,工作人员就起早贪黑地入户调查,认真审核,共办理97户,做到把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的家里,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此项工作。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党的阳光、政府的温暖。
回顾一年的低保工作,我们和着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信念,我们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看着辖区的低保对象对社区、对政府心存感激,看着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正在不断改善,看着社区旧貌变新颜,心理上有一种满足感,一种幸福感,一种自豪感。我们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们自身的热情、能力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核查员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